發布時間:2020-08-20點擊量:
奔達康集團二十多年以來始終秉承著互惠互利、共同發展的理念,自成立至今沒有與任何一家供應商、客戶發生逾期支付貨款或引發爭議糾紛。
我司進行內部稽查時,發現某供應商向我司采購人員通過購買紅酒、微信轉款、給紅包、宴請等方式進行違反《陽光采購協議》的不正當行為。在事發后我司一直積極尋求與該供應商溝通協商,希望通過合理的方式妥善解決。但無奈無法達成一致,該供應商也被相關部門以“涉嫌不正當競爭”進行立案調查,供需雙方互為原告、被告,雖然案件金額不大,但這樣的結果顯然是雙方都不愿看到的。與合作多年的供應商發生此類事情,對此我司深表遺憾。
無論這件事情的結果如何,我司將繼續加強內部管理,用更加科學合理的采購制度,與廣大供應商、客戶繼續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。考慮到傳統國情的客觀情況,在合作過程中,如出現宴請、禮尚往來等的行為,有簽訂《陽光采購協議》的,請嚴格按協議執行;沒有簽訂《陽光采購協議》的,如出現宴請、禮尚往來等的行為,請以短信或微信方式進行事前明說(電話13802568348,微信同號)。
只有真誠交往、陽光合作,互惠互利、共同發展,杜絕不正當的商業行為,供需合作關系才能做到長久互惠互利、持續共贏。